第三百四十六章 此法非法-《北宋大法官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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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很简单吗?

    我们听着怎么很玄乎啊!

    是我们太笨了吗?

    叶祖恰当然不认为自己笨,就道:“你在故弄玄虚,我们又怎会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我再傻也不会傻到拿常识来故弄玄虚。”

    张斐呵呵两声,用手重重敲着木板,“法家是一种思想,是一种治国理念,法家的最终目的,是要富国强兵,所要维护的是国家利益,是维护君主的利益。是也不是?”

    叶祖恰点头道:“是如此,故此法家是通过律法来达到目的。”

    “这就完了呀。”

    张斐笑着点点头,道:“什么是律法?你们但凡去翻翻宋刑统,都能够看出来,这律法都是在捍卫个人的正当权益。个人。

    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,秦朝就是没有弄清楚这一点,他们用法家取代法律,记住,是取代,二者是没有关系的。

    导致的结果是什么,就是所有秦人失去个人的正当权益,秦国上下就只有国家利益和君主利益。

    没错,秦朝是遵循法家,但其实秦朝是没有律法的,你们说二者有什么关系?”

    听到这里,所有人都睁大眼睛。

    秦朝没有律法。

    这......!

    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但凡熟知历史之人,也不敢说出秦国没有律法。

    “别这么看着我,这是事实。”

    张斐笑道:“你们谁研究过秦法,其中有哪一条律法制定的目的,是在维护个人的正当权益,再想想我朝宋刑统律法的疏议,论得是什么,是公平,是公正,是个人的正当权益。

    比如说那免所因之罪,为得君主的利益吗?为得是国家利益吗?统统都不是,这条律文是在捍卫施害者和被害者的权益,这统统都属于个人权益。”

    蔡卞若有所思道:“个人的正当权益,亦属于国家利益和君主利益。”

    “这话正确。”

    张斐笑道:“其实有一个老先生,在秦朝灭亡之前,就已经点破其弊,可惜秦朝没有听,如果听了,秦朝的结果可能会不一样,你们可知这个老先生是谁吗?”

    蔡卞稍一沉吟,回答道:“荀子。”

    张斐又问道:“哪句话?”

    “水能载舟,亦能覆舟。”

    “完全正确。”

    张斐笑着点点头,“国家利益、君主利益,他们的基础就是个人的正当权益,秦国是本末倒置,他将国家利益、君主利益完全取代个人利益,是不可能不亡的。

    其实儒学中的很多思想,就是在针对这一点进行修正,为什么那些大臣劝说君主要仁政治国,什么是仁政,不就是要捍卫百姓的正当权益,不能让百姓活活饿死,活活累死。

    这才是律法的真正意义。你们连这个都没有弄清楚,都跑来上我的课,司马学士也太瞧不起人了。算了,到此为止吧,老子不上了,没点意思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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