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9章 判决-《律师本色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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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先吃饭,吃饱了去我办公室,咱们边喝茶边聊。”李书明认真道。

    见李书明收起了满脸的笑容,方轶知道他一定是有正经事,否则不会这样。

    四十分钟后,办公室内李书明坐在沙发上,手里夹着一个雪茄喷云吐雾,方轶靠在沙发上端着一杯茶,一口一口的品着。

    “我没骗你吧,这茶不错。”李书明微笑道。

    “嗯,唇齿留香。说吧,什么事?”方轶放下茶杯,问道。

    李书明弹了弹雪茄的烟灰,说道:“前阵子,我去京城开了一家辉煌分店。你也知道我开车开习惯了,没有车觉得别扭,但是京城的车牌子难弄,我又不够摇牌子的资格,四s店的人就建议我借名买车。”

    “不会是借名买车出事了吧?”方轶问道。

    “嗯,你猜对了。”李书明道。

    前段时间李书明去京城开分店,开自己的车过去需要办进京证,总开来开去的跨省飞驰,人也累,于是他就想买辆车放在京城,平时自己不在京城店里的人也可以办公用。

    但是京牌是个问题,去四s店看车时,四s店的员工建议他找个朋友借用人家的车牌买车,如果实在没有合适的朋友,他们可以介绍中介给他。

    在京城,车牌是紧俏物资,是可以用来出租换钱的(虽然不合法但是很多人都这么干)。被四s店员工这么一提示,李书明还真想起自己有个朋友手里有车牌,正好原来的车快报废了,一直放着没用,便打电话给了那位朋友。

    喝了一顿酒,那位朋友拍着胸脯同意把车牌借给李书明,费用都谈妥了,李书明以朋友的名义与四s店签了买车合同,并付了三万元定金。

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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