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五十一章 课后感-《北宋大法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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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弼摇摇头,道:“他在课堂上,是将法制之法作为一个标准,但其实这是一门思想,原因在于,他可以用法制之法去解释法家之法和儒家之法,要说开宗立派,不为过也,诸位若顺着法制之法去想,很多事情都会发生改变的。”
赵顼问道:“比如说?”
富弼道:“如儒家的君君臣臣,父父子子,可能就会变得支离破碎。”
赵顼面色骇然,“此话怎讲?”
富弼回答道:“就张三所言,法制之法是捍卫个人的正当权益,然而,父子之间亦有可能发生利益冲突。
那么根据儒家礼法而言,还是要以父为主,哪怕闹到官府去,除非涉及到大逆不道,否则的话,官府也十有八九会判父亲赢。
可若根据法制之法而言,儿子是有资格去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,二者关系是更趋于平等。”
司马光就道:“但是张斐也言明,法制之法乃是一种共识,而非某一个人想法,父子亲情乃人之天性,亦是共识,故需遵守父母之命。”
王安石马上道:“礼法是顺亲情而制定的规矩,其中亲情是一种共识,但是父母之命,可就不见得是共识,这是教化。可还记得那登州阿云就是被迫许给韦阿大。如果就张三的法制之法而言,阿云至少是有拒绝的权力。”
“这真是太可怕了。”
文彦博不禁惊叹一声,他也反应了过来,赶忙道:“官家,此法是万万不行,它将会颠覆一切家庭伦理。”
在课堂上,张斐是将法制之法竖立成一个标准,标准肯定是死的,那就是无伤大雅。
可经富弼这么一说,这问题就大了。
如果顺着法制之法去推想的话,很快就能够得出一个结论,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将会趋于平等,而个人的自由将会放大。
那么儒家的整套阶级价值观,都将会支离破碎。
当然,也不至于颠覆。
因为道德和法律,还是有很多相通之处,张斐说儒家之法更接近法制之法,这其实也没错。
但本质上,二者也存有尖锐的矛盾,但如果是标准,就不会存有矛盾。
虽然张斐说得很隐晦,如今这黄金一代,就没有几个是迂腐之人,尤其是王安石和富弼,他们可都主持过改革变法,虽然他们始终没有跳出那个框框,但他们接受新事物的能力,也是很快的。
司马光、文彦博在这方面,是不如他们的。
王安石道:“我也认为此法不可行。”
王安石与文彦博是破天荒的意见统一。
原因竟然是因为张斐。
这.。
赵顼问道:“先生此话怎讲?”
王安石道:“如果都强调个人权益,哪怕是正当的,这都会使得国家变成一盘散沙,若从法家之言,就是不顾国家利益‘’若从儒家之言,就是没有舍生取义的精神,这会使得国家变得四分五裂,其实方才我就是想与之争辩此理,但可惜那小子给跑了。”
司马光讪讪道:“这会不会就只是我们所想,也许张三就只是想表达律法的原则,他法制之法若只用于司法中,确实是正确的。”
赵顼稍稍点头,又看向富弼,问道:“富公有何看法?”
富弼道:“目前我也赞成介甫他们所言,若遵从法制之法,有许多问题都无法解决,其实张三自己在课堂也说了,目前儒家之法还是最优解。但是,他没有说完,我也不敢妄下决断。”
文彦博道:“官家,此课不能继续下去了。”
王安石立刻道:“这万万不行,他这堂课是在我们眼皮底下上的,而且场面上他还占据上风,若不让他继续下去,只会显得我们心虚,这反而会更令人瞎想。”
他的自信是无与伦比,他就认为自己是对的,一点也不心虚,他根本就怕什么法制之法。
赵顼点点头:“这倒也是,那就让他继续上吧。”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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