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只有一个感觉:特么的啥玩意儿! 这种歌曲做成的专辑,一小时能够卖出数千万的销量? 脑残粉果然太可怕了。 冷静下来后,他开始犯难:“要给宋逸晨写歌,显然难度必须要小,像是《赤伶》那种歌估计他能唱成鬼哭狼嚎。除了难度小,还必须传唱度高、影响力大……只有这样,才能让宋逸晨驾驭得住,并且改变其他人对他固有的观念。” 可有什么歌曲是难度小、传唱度高、影响力大的? 而且影响力还不能一般大,必须火要到全民皆知,全网火爆,甚至火出圈的那种歌才行。 在他看来,《赤伶》都差了点火候。 毕竟《赤伶》可以让赵文浩跃升为一线,但这首歌真正要做到人尽皆知?还差了不少! 林轩苦思良久。 都没有想出一首合适的歌曲。 “果然,这五亿资源不好拿啊……” 他暗自喟叹。 翻来覆去一个多小时,正当他准备睡觉的时候。忽然脑海中浮现出一首歌,一首让他陌生但又无比熟悉的歌。 林轩瞬间眼睛变亮,从床上蹦了起来:“对啊,我怎么没想到这首歌?” 这首歌,绝对行! 只是它似乎有点特别、或者说嗯……相当特别。 不知道宋逸晨肯不肯接受。 “玛德……歌曲是我写的,除非他姐姐撕毁约定,不然宋逸晨他不接受也得接受!” 林轩狠狠握了握拳头。 同时嘴角勾起一丝恶趣味:若是宋逸晨真的唱了这首歌,对方如今小鲜肉的形象怕是要毁于一旦呀。 次日。 林轩睡到下午才起床,起床第一件事,他便准备将昨晚想好的给宋逸晨的歌曲写出来。然后打道回府。 不过刚刚准备动笔。 手机响起。 拿起一看,他笑道:“陆老,您找我?” 陆泊君笑道:“我看新闻才知道,你现在在杭市?” 林轩道:“是的,前天过来的,在这边参加一个节目。准备等下就回魔都。” “嘿!” 陆泊君马上道:“既然这样,你先别回来。” 林轩一愣:“为什么?” 陆泊君道:“你忘记了?前几天我就跟你说过,我们最近准备去几所高等学府做几场音乐讲座,跟学生们交流一下音乐的发展,当时说带着你一起去。而我们的第一站便是杭市,时间则为明天。既然你在杭市,那刚好明天跟我们一起去参加活动。” 明天? 音乐讲座? 林轩一拍脑袋,记起来了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