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八六章 情与法-《官居一品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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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见大人仿佛已经有所定计,王用汲也不多言,便将下面一份卷宗拿出来,道:“这个案情刚好相反,当街杀人,目睹者甚众,凶手也供认不讳,是板上钉钉的铁案。”

    “要是都这么简单多好啊……”当着意气相投的老熟人,沈默也不掩饰他那点小惰性。

    “大人且听我将案情说明。”王用汲笑道:“那凶手叫冯远年,福建福州人,死者一男一女,也是福州人。”

    “那怎么不远千里跑到苏州来杀人?”沈默问道:“老乡间的财务纠纷。”

    “不是。”王用汲摇头道:“是桃色事件。”

    “哦……”沈默饶有兴趣道:“愿闻其详。”

    “那冯远年是福建的富户出身,其妾玉珠与其仆周九通奸,卷财私逃,跑到我们苏州来买房居住,以为可以安度余生了。”王用汲道:“冯远年人财两空,为乡里所嘲笑,无地自容,遂千方百计打听到奸夫/淫妇的下落,历时半年,终于找到了这对男女,正见其二人卿卿我我,登时怒不可遏,上前要扯着两人见官。”

    此时,通奸是大罪,要浸猪笼的,那周九自然不会坐以待毙,拔腿要跑,结果被冯远年用藏在怀里的菜刀格杀,那玉珠也因为要保护周九,被他一并砍杀了。

    “如果是这样,”沈默沉声道:“冯远年杀人罪名是成立的。”

    “冯远年何罪之有?”王用汲却不同意道:“奸夫/淫妇通奸在先,已经是死罪了,那奸夫又身怀利刃,率先袭击冯远年。他拿奸当场,除彼二人,何罪之有?”

    沈默也摇头道:“不管通奸者该如何处置,都应该由衙门判决,上报朝廷执行,”说着加重语气道:“只有经陛下勾决之人,我们才有权剥夺其生命,否则谁也无权杀人!”

    王用汲摇头道:“大人,您这样说是不妥的。”说着拿起桌上厚厚的一本《大明律》,翻到‘刑律二’,‘人命’部,指着第三十二条给沈默看。

    ‘杀死奸夫’四个字赫然出现在沈默眼前,他一皱眉,看也不看后面的条款,便给王用汲背诵道:“凡妻妾与人奸通、而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、登时杀死者、勿论。若止杀死奸夫者、奸妇依律断罪、从夫嫁卖。若其妻妾因奸、同谋杀死亲夫者、凌迟处死。奸夫处斩。若奸夫自杀其夫者、奸妇虽不知情、绞……”

    “大人深通律法,下官佩服。”王用汲赞叹道。

    “不过是能背诵而已,”沈默淡淡谦虚一句,便沉声道:“你想让我看的,是其中的第一句话吧。”

    王用汲点头道:“是的。凡妻妾与人奸通、而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、登时杀死者、勿论。”说着便要盖棺定论道:“此案应依照此例判决,冯某当无罪释放。”

    沈默却依旧摇头道:“润莲兄,咱们都是咬文嚼字的读书人,怎能如此打马虎眼呢?”王用汲一时语塞。

    是的,此条款并不适用于此案,因为‘格杀勿论’的前提是,本夫‘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’,翻译成白话文,就是‘亲自捉奸在床’,所以说必须拿奸当场,才会获得这个劳什子‘杀人豁免权’。

    王用汲身为进士出身,自然不会看不懂这句话,苦笑一声道:“我的府尊大人,此事就该打这个马虎眼。”

    沈默紧锁着眉头,听王用汲苦口婆心道:“这就是人家羡慕咱们进士官的地方。下官也承认,这案子确实与法无据,但是又情有可原。一般杂途出身的官员,先天不足,是不敢这样判的。万一判了,有风评弹劾,肯定招架不住。而咱们进士出身的官员,这样做却只会有好的风评,人皆称颂而已。”

    说着朝沈默拱拱手道:“尤其是大人您这样金光闪闪的状元出身,,尽管撒漫作去,定可在清流士林传为美谈,而绝不会损害您一点名声。”怕他不信,王用汲还赌咒道:“下官可以用自己的乌纱保证,结果一定是这样的。”

    沈默紧锁的眉头却没有丝毫舒展,王用汲说完许久,他仍然在沉思之中……他已经不是初来乍到了,自然知道此事判案,讲究的是‘情有可原’,只要‘情有可原’的,就一定会原谅。就算法律上没有,官员也一定会法外开恩,打个马虎眼过去。

    就像王用汲说的,只有这样做,才会得到好评。

    但‘捉奸在床’,与现在的‘追杀奸夫奸妇’完全是两个概念,如果按照这个例子判决,恐怕日后,会助长暴戾的。

    想到这,他抬起头来,缓缓道:“这样判,单看这个案子是没有问题的。”话锋一转,问王用汲道:“但润莲兄想过没有,这个豁免条款的制定者,为什么要强调‘捉奸在床’呢?”

    “为何?”王用汲问道。

    “因为怕这条豁免被滥用了。”反正制定者已经入土为安了,又没有留下只言片语,所以沈默放心大胆的进行司法解释道:“如果可以不满足‘捉奸在床’这个条件,那会不会有相互仇怨者,效仿此案,将仇人杀害,然后再杀自己一妾,宣称彼二人通奸以免罪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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